“地攤經濟”被重提,是不是表示可以隨便擺地攤了?
?新聞 ????|???? ?2020-06-05 15:03
目前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楊寶玲提出建議,在進一步加強規(guī)范城市治理的同時,因地制宜,開釋“地攤經濟”的最大活力。楊寶玲建議制定同一的“地攤經濟”準進許可標準、從業(yè)資格條件和商品進市手續(xù),采取頒發(fā)資格證、許可證等方式,給予“地攤經濟”與從業(yè)者的正當?shù)匚弧?
這是繼3月份成都市放開地攤限制,答應“占道”經營之后,地攤經濟的又一個利好的消息,當然這個建議目前還只提議而已,終極能否過審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所以現(xiàn)在說是否可以擺地攤了還有點為時過早。
對于地攤經濟,目前不同的城市采取不同的政策,有的城市是完全禁止,有的城市則是已經放開,而更多的城市則是只能在特定的時間段以及特定的地點才可以擺地攤,之所以這樣,主要是很多地方政府考慮到“市收留市貌”的題目。
在我個人看來,一個城市真正的成熟點,是內在的自信,而不是靠維持表面的“市收留市貌”的表面來進步自身的自信心,
海運費,無論是成都市還是兩會上的提案,實在都可以看出,我國的自信度在提升,不再以為地攤經濟影響市收留市貌,低人一等的經濟,而是可以包收留與接納的經濟之一。
十三年前,我也擺過一個階段的地攤,猶記得當年擺地攤就如同打游擊戰(zhàn),一看到城管過來,那是一陣雞飛狗跳;十三年過往,目前已經不再擺地攤,但是我看到了城市的進步,我所在城市固然目前沒有完全放開地攤經濟,但是在夜千航國際晚,在特定的地段,你擺地攤已經不用再擔心是否會有城管出擊了,由于城市對它有了包收留。
“夜市千燈照碧云,高樓紅袖客紛紛”,城市本來就應該有點兒煙火氣,由于那里是家,不是一個展廳、櫥窗。給予這些地攤經營者正當?shù)牡匚?,既是對他們的保護,也是對群眾的保護,讓多種模式共存的經營模式,才能把更大的實惠送給群眾,讓“人民至上”融進到社會治理的每一個角落。
當然放開地攤經濟,并非說不管不顧,作為城市治理者,還是要起到自己的監(jiān)視作用,不要讓“三無”產品堂而皇之地出現(xiàn)在地攤市場中,這也是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種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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