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鹿寨“教育局實物獎補質(zhì)次價高”后續(xù):學前辦原主任受審
今年6月,經(jīng)媒體披露,廣西鹿寨縣教育局實物補貼政策“設備重復安裝,質(zhì)次價高”引發(fā)爭議。最新消息顯示,涉案人員、鹿寨縣教育局原學前辦主任兼職成股股長劉劍被控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142萬元,并伙同他人虛報價格騙取國家資金5.45萬元。
微信公號“南國金報”消息12月5日稱,近日,鹿寨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劍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
經(jīng)檢察機關查明,在2013年至2019年期間,劉劍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項目老板陳某、楊某、黃某(均另案處理)在項目實施、招投標、驗收及撥付款方面提供關照和幫助,使項目老板從中非法獲利,劉劍也多次收受上述3人送的好處費共142萬元。據(jù)介紹,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劉劍分別在南寧市一些飯店、酒店、地下停車場,分4次收到項目老板陳某送給的好處費38萬元。
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劉劍分別在鹿寨縣城分9次收受項目老板楊某送給的好處費68萬元,伙同他人收受項目老板楊某送給的好處費16萬元。
2017年1月,項目老板黃某計劃送20萬元好處費給劉劍。黃某先通過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把錢先轉(zhuǎn)到其朋友劉某的賬戶;2017年2月2日,劉某將20萬元現(xiàn)金取出后交給劉劍。
檢察機關查明,2017年3月,劉劍伙同鹿寨職教中心文貿(mào)科科長廖某,在鹿寨職教中心綜合物流平臺教學軟件采購項目中,虛報政府采購軟件招標價格(中標價格11.95萬元,實際價格6.5萬元),利用廣西友鵬數(shù)碼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走賬,騙取國家資金人民幣5.45萬元。事后,劉劍分得2萬元,廖某分得2.21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劉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人民幣142萬元,數(shù)額巨大;伙同他人在設備采購項目中,虛報價格騙取國家資金5.45萬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報道稱,被告人劉劍對檢察機關指控其犯受賄罪及貪污罪無異議。當天庭審結束,法院沒有宣判,將擇日宣判。
上述事件自今年6月發(fā)酵。當月,《南國今報》報道,廣西鹿寨縣教育局近年來實施實物獎補政策時,當?shù)夭糠侄嘣栈萦變簣@獲得不少“雞肋”物品,其中包括重復安裝的監(jiān)控設備、不適合幼兒園使用的大功率空調(diào)、外包裝標為“三星”但機體打著“olicai”且無廠名廠址的“三無”電視等價高質(zhì)次的產(chǎn)品。
報道指出,鹿寨縣教育局安穩(wěn)辦副主任劉劍承認,其在任該局學前辦原主任時,在2013至2017年間,鹿寨縣確實對幼兒園實行了以實物形式的獎補政策。劉劍稱,物流專業(yè)排名 ,由于之前鹿寨縣幼兒園的設施設備不夠完善,于是便采取了實物獎補,2018年才改為以現(xiàn)金方式獎補。
當時,對幼兒園反映重復安裝監(jiān)控的問題,劉劍稱,鹿寨縣根據(jù)2014年上級文件對于幼兒園要統(tǒng)一安裝監(jiān)控的規(guī)定,在2015年利用2014及2015年獎補資金,對25所幼兒園強制安裝了監(jiān)控,之前雖有些幼兒園已經(jīng)裝有,但未能全覆蓋,因此不存在重復安裝的問題。至于幼兒園反映物品價格偏高的問題,因為是政府招標采購,他不作回復。
而幼兒園反映沒有送貨清單無法核對和售后服務問題,劉劍當時稱,他們可能存在工作疏漏。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zhuǎn)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lián)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千航國際 |
國際空運 |
國際海運 |
國際快遞 |
跨境鐵路 |
多式聯(lián)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