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U Shippers成員也必須通過現(xiàn)貨市場滿足他們的航運要求,從而在通脹的市場中大幅進步了本錢。
U Shippers還指控馬士基與另一家托運人協(xié)會簽訂了一份服務(wù)合同,然后其向該協(xié)會提供了一份按約定本屬于U Shippers成員艙位的合同。
起訴書還補充稱:“由于馬士基上述做法違反《航運法》,U Shippers及其成員蒙受了經(jīng)濟損失,損失的形式包括費用損失和替換承運人的更高的運輸本錢;據(jù)信,這些金額超過1.8億美元,國際貨運
空運價格,目前正在累積計算,并將在本次訴訟中進一步證實?!?/STRONG>
外媒報道:總部位于美國的航運協(xié)會 U Shippers Group Inc. 已向聯(lián)邦海事委員會 (FMC) 向馬士基提出 1.8 億美元的索賠,指控這家丹麥承運人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未能履行其合同義務(wù)。
U Shippers Group實際上是一個托運人協(xié)會,于2020年6月與馬士基簽訂了合同,承運人將為U Shippers的成員提供艙位。然而,U Shippers聲稱馬士基未能履行合同即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艙位,而是更愿意將其服務(wù)出售給現(xiàn)貨貨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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